工商管理博士,是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,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工商管理专业的研究生,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,通过博士学位的工商管理专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,成绩合格,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,授予工商管理博士学位。